主页 > 官网安卓版下载imtoken钱包 > 诸暨两人因协助“洗钱”被判刑

诸暨两人因协助“洗钱”被判刑

■记者何丹通讯员张鲁妮

为赚取“利益费”,诸暨市一群年轻人充当“转账搬运工”,以买卖虚拟货币为幌子,帮助骗子转移赃款。 近日,毛某、盛某因构成包庇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被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2.5万元。

2020年底,失业青年毛某结识了一位倒卖网络虚拟货币的“朋友”,走上了一条赚钱的“捷径”:下载软件A,实名注册账号,购买一定数量的泰达软件。 然后通过B软件出售泰达币; 然后将相应的销售记录截图发送给B软件工作人员,审核通过后可获得500元的“福利费”。

这里有什么诀窍? 原来,毛某在两个软件之间买卖泰达时,软件B已经利用交易转移他人的诈骗等犯罪所得,“洗”成了合法资金。

毛知道自己做的不是正经事,但面对高额报酬的诱惑,不但没有及时制止倒卖泰达币犯法吗,还招来了同样在家待业的盛来干。一起。 后来两人一起下线,用虚拟货币以同样的方式转移犯罪所得。 经查,至2021年2月,短短几个月时间,毛某、盛某实际帮助他人转移资金26万余元,并从中非法获利5万元。

近年来,虚拟货币以其匿名、无国界限制、难以追踪等特点,经常被不法分子利用,成为转移赃款的新手段。 法官提醒,对于个人而言,既要提高防范意识倒卖泰达币犯法吗,高度警惕“天上掉馅饼”,又要充分认识虚拟货币的本质和风险,经得起诱惑和考验,不参与任何非法交易、炒作活动。